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,还需提供本市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:
签署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省内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或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。
✅未满16周岁
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,携带材料有:
申请人居民户口(如户口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,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);
监护人居民身份证;
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,还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、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。
签署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省内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或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。
申请人居民户口(如户口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,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);
监护人居民身份证;
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,还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、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。
签署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省内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或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"告知承诺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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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领居民身份证材料
✅换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?
换领身份证的,持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新居民身份证;
身份证损坏换领的,需携带损坏原件;
身份证丢失补领的,可提供户口簿、驾驶证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,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,需提供“个人承诺书”,对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承诺真实有效,由民警网上核实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后,即可办理。
换领身份证的,持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新居民身份证;
身份证损坏换领的,需携带损坏原件;
身份证丢失补领的,可提供户口簿、驾驶证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,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,需提供“个人承诺书”,对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承诺真实有效,由民警网上核实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后,即可办理。
✅非本市户籍人员如何换、补领居民身份证?
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市就业、就读、居住且符合异地受理情形的,可以就近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、补领居民身份证。持以下材料之一:
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其它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(包括驾驶证、社保卡、护照等,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,应提交个人承诺书,对自己姓名、身份证号予以证明,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有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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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身份证可以使用多久
16周岁以下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;
16周岁至25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;
26周岁至45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;
46周岁以上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。
16周岁以下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;
16周岁至25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;
26周岁至45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;
46周岁以上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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